服务承诺

一、合法经营、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
1 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明细,以安全重要,规范管理,诚信经营,优质服务为宗旨,依法纳税,尽企业的一份应尽的义务。
2  在旅游产品的制作中,做到诚信经营,提供精品线路,合理价格,做到统一产品,统一价格,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。
3  在销售过程中,做好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推出的规范旅游合同,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。
4  坚决不使用黑社黑车黑导
5  在企业内部管理中,坚持诚信意识,完善管理制度,建立诚信评比机制,将诚信服务的要求落实到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。
二、不做虚假、不实和模糊的宣传广告
    在旅游产品的发布,销售过程中,做到坚持统一的广告宣传,统一企业形象,统一产品,统一价格,统一服务质量。在旅游线路的发布过程中,坚持不做虚假宣传和过分宣传,不使用带有不实之词的广告诱导消费者。
三、做好旅游合同的签订工作
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核准的规范旅游合同,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,组团出境旅游团队应严格执行与出境社之间的委托。配备合格的领队。
四、严格按行业资质和接待质量选择旅游业务合作伙伴
  1、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备案制度,筛选资质高,信誉好的地接旅行社,饭店,餐厅,景点,汽车公司,商店并对其各项资质进行调查、核实、备案。
  2、在目的地旅游部门指定或推荐的范围内,选择接团旅行社并进行评审,信誉和业绩优良者优先选用,以确保组团社所销售的旅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。
  3、按要求与组团社、地接社签订书面接待协议。
五、严格遵守所承诺的旅游标准和旅游活动安排
  严格按照旅游合同或散客协议提供旅游服务,安排旅游行程,安排食宿标准,安排旅游项目,有效控制旅游团队行程,保证服务质量,按旅游团队行走的不同阶段,采用电话追踪检查,质量反馈表,个别旅游者专访的方法,了解旅游者的满意程度,发现问题,即使解决。
六、严格控制旅游购物和自选、自费旅游活动
  坚持开好行前说明会,让旅游者明明白白出游,不组织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。
七、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工作,做好旅游产品的售后服务
 1、做好服务质量的监督,通过《质量反馈表》及其他方式认真听取旅游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;对收集到旅游者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,了解旅游者对组团社出境旅游服务的满意度。
 2、服务质量的改进,根据旅游者的满意度对存在的质量总是进行分析,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,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,达到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。
 3、投诉处理。对旅游者的投诉应认真受理、登记记录、依法作出处理,设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旅游者投诉。对于重大旅游投诉,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出面处理,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部门报告。
 4、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制度。
八、安全为重,服务第二
  坚持不懈树立安全第一,安全是旅游生命线,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,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,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,做到安全警钟常鸣。
九、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
  自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,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以对游客责任的态度对待投诉,并在第一时间处理和解决问题,不推诿,不扯皮,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处理,在宣传资料、网络、门市等场所公示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。
十、导游规范服务
  倡导导游规范服务,遵守职业道德,积极参加相关导游规范化服务活动,做到带团佩戴胸卡,讲解使用普通话,用语文明,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,不误导游客消费,不欺客宰客,展示山东旅游的良好形象。